关于水文水资源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启用查重系统的通知

2014-02-17 157

为提高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帮助导师更好地了解学生的论文情况,维护导师的学术声誉,杜绝学位论文写作中的学术失范行为,学校决定启用查重检测系统,对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答辩前开展查重工作。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的说明,学院对查重系统的文字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处理结果提出以下说明:

1、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15%,可以直接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15%,学生认真修改后,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再次提交申请论文送审、答辩(再次申请时需提交《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表》)。

2、学位论文整篇论文的总复制比在15%~30%之间,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学位论文整篇的总复制比≥30%,学生必须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时间不少于8个工作日。

学位论文的查重工作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系统所得出的检测结果,仅有参考价值,不能完全依赖系统检测结果进行判定。导师依据检测结果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学院负责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查重工作,并建立备案制度。对查重结果的处理具体由学院把关,导师负责。研究生院对学院的查重工作不进行任何干涉,但在以后学位授予时将使用该系统对有关学位论文进行抽查,经查实确属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水文院查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