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度河海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4-01-08 182

关于申报“2013年度河海大学优秀博士、硕士

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海大学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与评选办法〉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0〕76号)及《河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培育与评选办法补充条款》(河海校科教〔2012〕30号),现就2013年度河海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选拔培育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拔培育的申请工作要求及程序通知如下:

一、博士申请者须通过开题并提交科技查新报告。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新入学博士生如申请还需提交相应成果证明材料。

二、申请者填写好《河海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河海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导师认可后,连同相关材料报所在学院初审。申请截止日期2014年1月13日。

三、各学院严格按照申请条件,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认真筛选。博士生按原则上不高于本学院所有学科专业当届人数5%的比例确定初审名单并排序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2014

年1月15日前送研究生院学位办。硕士生由各学院自行审定,并予公示。

四、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答辩,确定入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名单,并予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院与博士生入选对象及所在学院签订相关协议。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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