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和研究生毕业班学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协议和展期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27浏览次数:743

本次签订还款确认协议和展期协议面向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获得生源地贷款同学不在此列具体通知如下:

 

时间:星期一(530):

本部上午:900   闻天馆303         校本部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班同学

江宁下午:1330 B111           江宁校区本科生、研究生毕业班同学

 

签订毕业还款协议:指正常毕业不继续升学的同学和银行确定还款方式、还款年限等事项

需提交材料:1.《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信息表》纸质版(见附件),协议签订前由学院打印发给学生,相关材料需要提前准备,现场提交。

2. 现场中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

 

签订毕业展期协议:指因升学而无还款能力需要延长还款期

需提交材料:1.《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信息表》纸质版(见附件), 协议签订前由学院打印发给学生,材料需要提前准备,现场提交。

            2.升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若录取通知书未到,学院可出具已被录取通知书尚未收到的证明并盖章,写明学制方可,证明必须为原件)。

      3. 现场中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

     4. 现场中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提前签订研究生3年后毕业时的还款协议)。

 

学生离校前签订还款协议或展期协议是助学贷款过程中重要的必须的程序,不签订相关协议,将可能导致无法正常还款,从而进入征信系统黑名单,未来影响颇大。

 

请提醒同学注意:

1必须在协议签订前提前填写完整《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信息表》内所有信息,并粘贴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中行卡复印件和ATM机打印的客户回单

2、《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系统信息表》请手工抄写清晰的身份证号和中行卡号,并确认。

3、上午830 下午1330准时开始,请勿迟到。

其他问题:

1.       往届留级到本届毕业的有贷款的的学生只要是今年毕业,也必须要参加毕业还款协议的签订。

2.       本届留级到下届的贷款同学原则上要和银行协商签订贷款展期协议。

3.       为方便同学,本部同学也可以下午在江宁参加协议签订,江宁同学也可以上午在本部参加协议签订。

 

学生处

201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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