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7浏览次数:225

各单位:

为落实124日学校学生例会和125日行政例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冬季防火安全,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将分类组织拉网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检查安排

1、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由各学院负责自查,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保卫处负责复查。

2、重点部位检查,由保卫处、资产处牵头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安全检查。

3、校内暂住人员宿舍安全检查,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用工单位自行检查,保卫处负责复查。

4、江宁校区安全检查,与清凉山校区同步进行。

二、工作要求

1集体宿舍要杜绝使用大功率电器、杜绝超负荷用电、杜绝违章动用明火, 对宿舍电线电路老化、超负荷用电的部位,要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检查,落实安全保障。

2、学生宿舍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申报制度、消防动火和用火制度。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烤箱等违禁电器,切莫购买劣质接线板等电器,不得将接线板等电器放置在床铺、纸箱等易燃材料上,所有电器使用过程应人员在场,离开宿舍前时要关闭电源并拔下插头。

3. 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发现、制止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向学工部门、学院、保卫处通报。

4. 各用工单位要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各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

                        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处  保卫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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