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研究生“科技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6浏览次数:9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创先争优,激发研究生科研热情,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学校决定在第八届“金水节”期间组织开展2010年度研究生“科技之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具备无私奉献、勇攀高峰的科研品质,有良好学术道德;

2)专业素质好,科研能力强,并能积极带领和影响他人开展学术研究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3)有丰硕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成果:

论文类:本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竞赛类:参加国家、省、市、校级等各类科技学术竞赛,并获得奖项;

著作类:在国内外正式出版(以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多卷本专著以一项成果整体申报;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专利类:在技术开发、发明等方面有较好成绩、取得专利申请;

其它:获校级或以上有关单位认定以及组委会可以认定的其它类型。

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二。

3、候选人提供的科研或创新成果须在取得本校研究生学籍至20101110期间获得的。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

研究生提出申请,准备好申报材料,并将材料由导师审核签字后,交至辅导员办公室。在学院推荐人选中,硕士不少于30%

常州校区的学院推荐工作由科技与国际合作部负责。

2、网络评选

学校建立专题网站并公示各学院推荐候选人的综合材料。全校师生可登录网站http://www.888072.com/hohai/对公布的人选进行投票。为期一周的网络投票将选出20名候选人。

3、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利用演讲答辩的形式,从二十名候选人中评选出十名研究生“科技之星”、十名研究生“科技之星”提名奖。

4、学校表彰

学校将选出的十名研究生“科技之星”和十名研究生“科技之星”提名奖人选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2、所有推荐材料于1117下午4点前交至学院。

3、申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河海大学研究生“科技之星”评选申报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一。内容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和相应成果资料及证书。事迹材料在1000字以内。

2)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五寸生活照片1张(大小均在200K之内),均为jpg格式。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积极申请,到http://oas.hhu.edu.cn/zbm/90031.nsf/InfobyTime/C487E2DA838390B8C82577DC003E83CD?open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务请在规定时间内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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