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工作

发布时间:2010-03-01浏览次数:925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注册工作的实施意见》(河海校科教〔20046号)文件精神,做好新老研究生开学报到与注册工作。要求:(1)请各班班长于开学一周内收齐学生证到教学秘书处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到、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2)未缴学费者不予注册。(3)超过标准学制的学生,需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注册。(4)超过时限未注册的学生将影响到选课、成绩查询、论文评阅及答辩、奖学金评定及各项津贴发放等相关事项。(5)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赴基地培养或因工作等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与导师、院(系)取得联系,由导师在开学两周内向院(系)登记暂缓注册。

研究生(博士、硕士)老生报到、注册工作由各院(系)负责,集中注册时间为开学第一周,地点为各院(系)办公所在地。各院(系)于开学两周后将暂缓注册同学名单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0级一期博士新生和200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入学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各院(系)、财务处、学生处(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等有关部门配合,集中进行报到、注册工作, 2010级一期博士生时间为35上午(8301130),地点在闻天馆一楼大厅;200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时间为35下午(14001600),地点在闻天馆102室。集中报到主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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