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退宿需办理退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4浏览次数:708

    凭住宿收据和学生处社区管理中心出具的退宿证明到河海馆208办理退费确认手续。集中退费受理日期为12月13日至12月17日,所退住宿费将于12月27日前入学生建行龙卡。(收据已发至各班班长处,在职人员的大额发票直接在辅导员处领取)

供稿:  编辑:  审核:

最新动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