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任立良教授参加《江苏省水文条例》新闻发布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9-03-25浏览次数:339

日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和江苏省水利厅联合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江苏省水文条例》新闻发布暨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水利厅、环保厅、省市水文局等领导出席会议并作重要指示,我校水文水资源学院院长任立良教授应邀出席并发言。任立良教授谈到,水文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持续型)的基础,颁布实施该《条例》是江苏水文水利事业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任立良教授表示,河海大学作为一所水利特色鲜明的全国重点院校,将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条例》,继续发挥为水利行业服务的积极作用,为江苏水文水利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和江苏省两个率先的推进而共同努力。
  《江苏省水文条例》于2009118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322世界水日施行。《条例》共838条款,内涵丰富,针对性强,具有鲜明的江苏特色,填补了江苏省水文立法的空白,明确了水文事业的基础性和公益性性质,确立了新的水文事业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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