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5浏览次数:1443

考虑到部分同学代偿材料准备不齐全,上报学校材料截止日期延长到6.17日,请符合要求同学于6.16交相关材料到辅导员处

本年的代偿资助政策和往年最大的区别在于:
1、符合条件的同学,即使没有获得贷款也可是由国家代偿在校期间的学费4600元*4.
2、范围由原来的西部及艰苦边远地区扩大为中部和西部及艰苦边远地区。

详细要求请参考5月9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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