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0-09-13浏览次数:607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一、编制性质及待遇

选用人员纳入长沙市天心区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及福利待遇。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列入国家“211工程”高校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071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岗位条件。

 

 

 

三、选用岗位人数和岗位要求

岗位代码

岗 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岗位条件

01

党校工作人员

1

经济学相关专业。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博士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571以后出生)。

02

党校工作人员

1

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相关专业。

03

水利工作人员

1

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水流水电工程、水灾害与水安全、水务工程。

男性。

04

城建工作人员

1

给排水相关专业。

男性,有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如有意向,请告之辅导员,截止时间2010年9月14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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