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30浏览次数:244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46日放假,共3天。

二、注意事项

1.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

2. 若单位组织集体外出,需将活动负责人、行程、外出人数等情况于41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3. 节日期间外出人员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加强自我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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