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16浏览次数:223

各位老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将劳动节和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劳动节:513日放假,共3天。

2.端午节:52830日放假,3天。531(星期日)上课、上班。

二、调课安排

528(星期四)的课调到531(星期日)。

三、其他事项

1.节日期间,各系、所、实验室要加强安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工作。

2. 放假期间,若单位组织集体外出,需将活动负责人、行程、外出人数等情况于425前报校长办公室备案。

3.节日期间外出人员要遵纪守法,注意安全,加强自我防范。

                                     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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