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1、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核的内容和要求按《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进行。
2、 复试内容及成绩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面试三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4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学术型研究生复试专业课为工程水文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专业课为工程水文学,考试时间为2小时;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满分5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口语满分50分,由学院组织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面试主要内容
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绩、业绩、掌握专业知识的系统性、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英语口语测试通过交谈和回答问题方式进行。
考生需提供以下面试材料:
| 审核材料(原件) | 份 数 | 提交材料 |
|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证明 | 1 | 复印件装订成册(成绩单需提交原件) |
| 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技术报告 | 1 | |
| 各类证书(英语四六级或成绩证明、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竞赛等) | 1 |
4、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①笔试成绩不合格、②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均视同复试成绩不合格。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5、关于硕士研究生的录取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志愿优先的原则)和考生的初试与复试成绩,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提出各专业建议录取名单。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均不予录取:①笔试成绩不合格;②外语听力成绩不合格;③面试成绩不及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建议名单审核后,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由于教育部规定保留资格录取的考生占当年的招生规模,且其名单必须经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因此,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必须在4月30日前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协议后,才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6、其他
研究生复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本实施细则中未提事项按研究生院《河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由水文水资源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1、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表
2、河海大学水文水资源学院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地点
水文水资源学院
2016年3月16日
水文水资源学院 地址:河海大学清凉山校区工程馆304
联系人: 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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