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级学生:
根据《河海大学2008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第二阶段)评定实施办法》,开始免交培养费申请工作。
原则上,原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第二阶段被评为特等或一等奖学金,且综合考核专业排名前10%者可以申请免交培养费,如在科研成果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科研奖励等)也可申请。
请申请者填写《2008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免交培养费申请表》,有相关科研成果的一定要随申请表附上,否则不予认可。
根据《河海大学2008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第二阶段)评定实施办法》,开始免交培养费申请工作。
原则上,原二等奖学金获得者第二阶段被评为特等或一等奖学金,且综合考核专业排名前10%者可以申请免交培养费,如在科研成果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如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科研奖励等)也可申请。
请申请者填写《2008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免交培养费申请表》,有相关科研成果的一定要随申请表附上,否则不予认可。
请于5月18日下午5:00前将纸质申请表交辅导员办公室,逾期不申请者视为放弃资格。谢谢!
